合同的制定可以规范交易的支付方式和结算周期,保障资金流动,合同是一种法律文件,但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灵活调整和改进,以适应不断变化的环境和需求,以下是顺风文档网小编精心为您推荐的户外广告位出租合同7篇,供大家参考。
户外广告位出租合同篇1
甲 方:
乙 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乙方租赁使用甲方坐落于 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租赁内容
1、租赁名称:
2、租赁位置:
3、广告规格:
第二条 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为 年。
第三条 权属与维护
1、广告牌产权属甲方所有,乙方只拥有该广告看板的使用权。
2、本合同项下喷绘由乙方负责设计,内容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的有关规定,经乙方最终确认后进行报批工作,甲方给予相关协助,协助过程中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担。
3、乙方负责喷绘的`维护、安装等具体制作施工工作,费用由乙方负担。
4、经甲、乙双方协定,喷绘安装截止日期为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正常使用。
第四条 费用支付及结算
1、合同保证金:为保证合同有效履行,合同签订当日,乙方向甲方支付租金 元,租金的支付方式:一次性付清。
第五条 知识产权
本合同项下的广告画面及发布内容等所产生的知识产权由相关知识产权权利人享有。因上述知识产权所产生的一切纠纷与甲方无关。
甲方有权就乙方播出的内容进行确认并向乙方提出合理建议。
第六条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合同变更
本合同签订后的变更须以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正式订立书面变更协议的方式进行;任何未经另一方签字认可的变更通知均不发生合同变更的效力。
2、合同解除
合同解除应当签订书面解除协议。
本合同签订后,任何一方未有法定理由或者本合同规定事由,不得擅自解除合同。
3、如因不可抗力或政府行政行为导致设立发布手续等问题发生纠纷,甲方应在发生后一个工作日内通知乙方,甲乙双方应当在友好协商的前提下变更或者解除本合同。
第七条 合同生效及其它
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司印章后生效。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并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合同》,该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乙 方 :
户外广告位出租合同篇2
广告主:
广告经营者、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经友好协商签定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一、广告位置、规格及技术标准:
1、广告形式:
2、位置及数量:
3、广告规格:
4、材料要求:
5、直观要求:
6、照明时间:
7、画面更换:
二、广告内容:
三、广告发布时间:年,具体起始时间从首次验收合格之日起计。
四、广告设计制作
1、本合同签定后2日内乙方即开始设计制作户外广告。
2、如果甲方未向乙方提供制作户外广告的彩色样稿,则甲方向乙方提出广告设计要求,乙方按照甲方的要求精心设计。
3、乙方按照甲方签字确认的彩色样稿,在约定位置进行制作。
4、乙方设计户外广告及其打印样稿,不向甲方收取任何费用。
五、画面完整性鲜艳性保持
1、乙方应当采用能够保持鲜艳持久的颜料、油漆等材料进行制作,采取保持画面鲜艳的有关措施。
2、如果画面有了污渍、划痕、破损等应当在当天重新制作或采取弥补措施,保证广告画面完整鲜艳如初。
3、为保持户外广告的完整性、鲜艳性的开支由乙方承担。
4、其户外广告有污渍、划痕、破损等画面问题的,甲方按照画面污渍、划痕、破损天数扣除相应发布费用。
六、广告发布
1、乙方应当按照约定位置制作发布广告。
2、因各种原因导致户外广告未能发布的,甲方按照未能发布时间扣除相应发布费用。
七、广告金额及付款方式
1、单价元/月·座(大写成。
2、合同总金额
3、付款方式:
(1)乙方将约定户外广告制作完毕,且经过甲方验收合格后3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额的90%,即
(2)广告发布期满经甲方验收合格,在乙方无违约前提下,10日内支付合同总额的,即万元整;
(3)付款前乙方需向甲方提供广告业发票。
八、甲方权利和义务
1、向乙方提供所发布产品属合法经营的相应的证明文件(复印件);
2、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及方式支付广告费;
3、所发布的广告内容应及时提供给乙方,以备乙方办理相关手续。
4、本合同到期后,在同等条件下甲方对该广告位享有优先续约权。
九、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向甲方提供营业执照、广告经营许可证、税务登记证等相关证明乙方合法经营的文件复印件。
2、向甲方提供保证广告正常发布的相关职能部门审批文件及租赁手续复印件。
3、乙方负责到相关部门办理户外广告登记等相关手续,如因乙方原因未办理户外广告登记等相关手续而受到相关部门对甲方或乙方处罚的,均由乙方承担。
4、在每次合同约定付款日期前10天将当次付款发票交给甲方。
5、负责广告的制作、安装以及合同期内广告的巡视、检查、保养和日常维护,保持画面的清洁、平整、牢固,确保广告效果符合甲方的要求。
6、按甲方要求,每季度末向甲方提供广告自检报告(含近期昼夜照片),由甲方进行审核。
7、若合同期间出现画面破损、褪色、夜间未亮灯等影响广告效果现象,乙方应在当天无条件整改完成。
8、承担广告设施安装和发布期间意外事故的一切赔偿责任和相关
9、如甲方广告位受政府征用等情况,乙方需第一时间通知甲方,被征用天数在合同约定时间基础之上无条件顺延。
十、违约责任
1、若甲方付款迟延15日(乙方延迟提交发票的情况除外),乙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
2、合同生效,甲方第一次付款后,乙方不按照合同约定发布广告的,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乙方应在甲方终止合同后的5日内退还甲方所付款项。
3、乙方未能按时发布广告,或其发布的广告污损或未能在约定时间内进行修复的,除按日扣除发布费外,并按其时间所算的广告费的两倍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4、若户外广告在合同约定的照明时间内未亮灯或迟亮灯的,除按日扣除发布费外,并按其时间所折算的广告费的两倍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5、因一方违约合同约定,致使合同提前终止的,违约方向对方支付合同总额的10%违约金,广告费按照广告实际发布天数据实结算。
6、由于不可抗拒因素(必须由相关职能部门出具证明文件)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或无法完全履行,均不向对方追究赔偿责任,但乙方无条件退还未发布期广告费用,退还金额为:(合同总金额÷合同总天数)×未执行合同天数。
十一、争议解决
双方产生争议时,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法院提出起诉。
十二、其它
1、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2、设计样稿等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 方:(盖章 )乙 方: (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 托 人: 委 托 人:
电话:电 话:
传 真: 传 真:
签定日期 年月日
户外广告位出租合同篇3
发包方:(简称:甲方)
承包方:(简称:乙方)
甲方要安装的广告牌匾位于新城区全宁街与林西路交汇处,由乙方制作安装。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特制定本合同。
具体安装项目及效果以甲、乙双方约定核实(见附表)
一、关于工程价款及结算的约定:
1、 工程总造价(包死价):人民币贰仟捌佰元整,¥2800.00元
2、 工程付款方式:首次付款人民币¥1400.00元,竣工验收后,当天结清余款人民币¥1400.00元。
3、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二、甲方的权利及义务:
1、 甲方有权对乙方施工过程中的质量、进度及所用材料进行监督。
2、 竣工以甲方验收合格为准。
三、乙方的权利及义务:
1、 施工过程中发生的水电均由乙方自备。
2、 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
3、 乙方需在双方约定的工期内完工。
四、工期:
1、 乙方应在甲方交付定金后三天内制作并安装完毕。
2、 甲乙双方如有一方违约,违约方除承担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外,按工程损失的的3%支付违约金。
五、工程保修:
工程保修期为一年。工程款全部计清后,甲、乙双方的保修约定即能生效,乙方为整个工程质量保修,在保修期内出现任何质量问题,由乙方无偿维修,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六、 本合同未尽适宜,根据工程实际由双方协商解决或签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七、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至保修期满终止。
八、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电话: 电话:
签定日期: 年 月 日
户外广告位出租合同篇4
甲方(发布方):
乙方(广告主):
合同编号:
签约地点: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甲、乙双方根据《广告法》及《广告管理条例》就内容广告发布有关事项签定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一、广告形式:led铁皮穿孔字
二、广告位置:
三、广告规格:2.4x10m
四、广告期限:自xx年11月至20xx年11月,共计六年。实际发布时间以《验收报告》中确认的发布时间为准。
五、广告价格:
1、广告费:含发布费、占地费、维修费、保险费、基础架制作费,单价:300元/平方米,共24平方米,共计币柒仟贰佰元整(7200元)。
2、广告费的支付:第一期款:签定合同后3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50%费用,计叁仟陆佰元整(3600元),完工验收合格后一次性将余款叁仟陆佰元整支付给乙方。
六、双方责任:
1、甲方负责户外广告报批手续,广告稿样审批,验收及发布期的保修维护。
2、甲方负责提供广告样件,甲方负责将广告稿样报有关部门审批,审批不合格,稿样退回乙方修改。稿样一经确认即作为制作及验收的有效依据,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一并保存。乙方再提出与稿样不同要求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负担,由此而耽误的广告发布时间,甲方不予顺延。
3、甲方收到乙方第一期款,及广告稿样经确认后(15)天内,完成制作。制作完成后3天内,甲、乙双方共同验收,验收合格,乙方在《验收报告》上签章,乙方接到甲方通知,不及时验收,超过3日后,甲方视同乙方验收合格。
4、乙方应按期付款,如乙方不按期付款,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广告位置不予保留。
5、广告发布期间,如因甲方责任造成广告发布终止由甲方承担责任;如因乙方责任造成广告发布终止由乙方承担责任;如因不可抗力造成广告发布终止,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七、合同续签:
合同期满前1个月,双方可重新商讨延长本合同事宜。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权。如合同期满乙方未办理续签手续,乙方不再享有优先权,广告位置不予保留。
八、任何一方违反合同,双方协商不成,可向经济合同仲裁机关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九、附则:
1、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
2、合同附件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
3、合同中未尽事宜或本合同如需修改,可签订补充合同。
4、本合同自签字盖章之日生效。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银行: 银行:
帐号: 帐号: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户外广告位出租合同篇5
合同编号: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年___月___日
出让人:_________________
受让人: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和《_________》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合同。
一、受让人通过挂牌交易(拍卖竞买)获得出让人位于:_________,规格:_________,形式:_________,朝向:_________的广告位置使用权。广告序号为:_________。
二、本合同项下出让的户外广告位置的用途为发布广告。使用年限为_________年,原则上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出现下列情形的按以下约定顺延执行:
1.拍卖(挂牌交易)的广告位已有广告设施的,给予30日的宽限期,用于办理设计、制作、发布等报批手续。
2.拍卖(挂牌交易)的广告位无广告设施的,给予60日的宽限期,用于办理设计、制作、发布、破路、电增容、园林等报批手续。
三、本合同项下的户外广告位置使用权出让金总额为人民币_________元,(小写_________元为净值,相关税费款各自分担),其中出让人得人民币_________,(小写_________元),上缴市财政的城市资源占用费收取人民币_________元,(小写_________元)。以上款项受让人必须于成交之日起17日内一次性付清。
四、当事人权利义务
1.出让人有权监督受让人按照合同约定的使用户外广告位置和发布广告行为;
2.当合同解除条件成立时出让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3.当受让人未按合同第三条规定的期限付款,每逾期一天,受让人应付合同总额的千分之一的滞纳金;超过缴款期限十天以上(含十天)的,受让人除按规定缴纳滞纳金外,受让人还应补交广告位置使用权占用时间的资源费(按拍卖、挂牌交易成交价每天的平均价计算),出让人可以单方解除合同,将受让人之前所交纳的一切款项全部上缴市财政,收回出让的广告位置使用权,限期拆除已发布的广告,愈期不拆除的由相关职能部门强制拆除。在受让方欠款末缴交之前,出让人有权提请相关职能部门暂停受让人办理新的有关广告方面手续,并取消受让人参加同类广告标的拍卖、挂牌交易资格。
4.出让人应当为受让人在其户外广告位置设置广告设施和发布广告提供方便,并积极协助受让人向政府有关职能部门办理户外广告发布等相关手续。
5.出让人对受让人依法取得的户外广告位置使用权,在本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内,如遇市政建设、城市规划调整等特殊情况和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确需提前收回使用权,出让人应当提前书面告知受让人,并根据收回时的户外广告位置使用权剩余年期退还使用费(退还金额以拍买或挂牌交易确认书的价格平均天数为计算年期标准)。
6.受让人可在取得户外广告位置使用权的位置上建设广告设施,经营发布广告业务和自我形象宣传、发布公益广告。
7.广告的设施及其附着物所有权人,在广告位置使用权期限内,若遇政府征用、拆除广告设施及其附着物时,享有受补偿的权利。
8.受让人未经出让人许可不得擅自转让、出租、抵押和赠予全部或部份户外广告位置使用权,不得擅自改变或增扩广告版面。
9.受让人取得户外广告位置使用权后必须按照拍卖(挂牌交易)设定的规格、尺寸、形式和要求设置广告设施和发布广告,闲置空版面不得超过7天,在没有商业广告时,必须发布自身广告或公益广告(内容需经市工商局审核)。具有灯光效果的必须于每日晚_________,夏令时(六月一日至九月三十日)_________开灯,节假日等特殊情况,应按照政府相关管理部门指令开闭灯光。
10.受让人必须遵守国家和地方政府的法律、法规、政策,不得经营发布国家广告法规明令禁止的广告,自觉维护社会公德。
11.受让人应按照相关规定,向相关职能部门办理广告设施建设审批手续,办理广告发布审批手续。
12.广告位置设施的维护、清洗,实行谁经营谁负责的原则,对损坏或不洁的设施应及时予以维修和清洗。广告版面的维护、清洗由广告经营发布者负责。因广告设施损坏或其它原因致使他人受到人身伤害、财物损坏或公共设施损坏的,由广告经营发布者负责赔偿。
五、合同解除的条件
受让人有下列情形之一,出让人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受让人必须在合同解除后三日内按出让人规定将现场清理完毕,恢复原状。
1.未经出让人同意,受让人擅自转让,出租、抵押和赠予全部或部份户外广告位置使用权的;
2.取得户外广告位置使用权后,未及时发布广告(商业、自身或公益广告)、闲置造成空版面超过七天的;
3.因违反广告管理法规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告诫或处罚三次以上(包括三次)的;
4.故意毁损或破坏用于发布广告的设施及其附着物的。
5.受让人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按期付款的。
6.受让人未经出让人同意,擅自扩大版面,影响和破坏周围环境或他人利益,或扩大版面后在不影响他人利益和公众利益及安全前提下,不按拍卖(挂牌交易)的平均价增补使用费的。
六、违约责任
1.出让人无正当理由提前收回户外广告位置使用权的,应当按剩余年期使用价格的10%支付违约金。
2.出让人因产权纠纷或因出让人的其它原因造成受让人无法设置广告设施、发布广告,视为违约,应支付给受让人违约金,违约金按照成交价的10%支付或按照剩余年限使用价10%支付违约金。
3.因受让人的行为致使合同解除条件成立的,除出让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缴受让人已交付的款额外,受让人还应在合同解除之日起七日内将现场恢复原状,并按剩余年期使用价格的10%支付违约金,若逾期无法恢复原状的,视为受让方放弃对其所设置的用于发布广告的设施及其附着物的权利。
4.受让人违反本合同或不履行本合同规定的条款及义务,出让人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受让人无权请求退还已支付的款额,并按剩余年限使用价10%支付违约金。
5.受让人未能按照出让人规定的形式和要求设置广告的设施,出让人有权责令限期整改,若受让人不按期整改,出让人有权拆除,拆除费用由受让人承担。因受让人设置广告设施在施工时,或今后广告设施在使用过程中损坏,影响到周围环境或公共设施,使国家或他人遭受损失或伤害的,受让人应负责赔偿。
6.受让人未能按照合同约定时间开闭灯光的,每次未开闭灯光的以人民币_________元计支付违约金给出让人,供电部门停电或电源等故障造成不能按时亮灯的除外。
7.受让人管、护不到位责任,造成广告设施损坏时,经出让人三次催告修复,受让人仍未修复的,出让人有权组织维修,维修费用由受让人承付,并按维修费额的50%向出让人支付违约金。
七、户外广告位置使用权出让期限届满,户外广告位置使用权由出让人无偿收回,受让人的户外广告使用权随即终止。对于用于发布广告的设施及其附着物,属受让人投资设置的,由受让人自行处理,拆除收回(折旧转让或拆除恢复原状)。
八、任何一方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本合同不负责任,但应在条件允许下采取一切必要的补救措施以减少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其它本合同无规定的任何事由出现,当事人应视为经营风险,均不免责。
九、其它补充条款
1.合同签订后,受让人对拍卖(挂牌交易)成交所得的户外广告,因规划建设需要拆除、移位,或基础施工确需破路动工的,由受让人负责实施。
2.受让人要按拍卖(挂牌交易)时出让人规定的统一式样制作,基础和结构及其安全性由受让人按照有关规定请有资质的设计部门统一设计和请有资质的监理公司进行施工监理,并将广告构架设计图纸、施工监理合同等文件报市灯管办备案,领取福州市户外灯光广告建设许可证后,规范制作、监理施工。
3.如遇市政建设、城市规划调整等特殊情况和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出让人确需提前收回受让人依法取得的户外广告位置使用权的,出让人应退还受让人已交的剩余年限的占用费(退还金额以拍卖、挂牌交易确认书的价格平均天数为计算标准),并按照广告构架使用年限拆旧给予受让人适当补偿,受让人应按通知规定的时间内及时拆除广告设施及其附着物,本合同随即终止。
十、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本条第_________项规定的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本合同一式3份,附件、拍卖(挂牌)标书、规则、成交确认书等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出让人、受让人各执1份,市财政局执1份。
十二、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
出让人(盖章):_________受让人(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
户外广告位出租合同篇6
合同编号:
甲方:
乙方:有限公司
年月日
广告需求方(以下简称甲方):
广告发布方(以下简称乙方):有限公司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广告法》及有关规定,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第一条、合同双方
1、甲方是本合同涉及的广告位需求单位,亦是当地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的合法单位。(附件一:营业执照及相关广告发布的许可证明手续由甲方提供)。2、乙方是经大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的广告发布单位,拥有本合同第二条所提及该媒体的合法拥有者和广告发布单位。(附件二:营业执照由乙方提供)。
第二条、广告、广告发布内容
1、甲方委托乙方在制作、发布大型户外广告牌。乙方对甲方所委托的一切正当权益负责。乙方按甲方提供的广告画面样稿数据(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改动广告样稿)负责办理相关部门等广告审批手续。
2、发布地点:(附件三:该媒体的实景位置图,由乙方提供)
3、发布时段:年月日至年月日。发布期为年,正式发布时段以实际发布时间为准。
4、广告内容:以甲方提供、要求的广告画面为准。
5、广告内容审查:甲方提供广告内容画面数据,由乙方负责提交当地管理部门审批确认。
6、媒体制作材料:钢结构框架、底板全封闭。画面为电脑喷绘布。
7、媒体形式:电脑喷绘广告牌。
8、媒体规格:(长)米*(宽)米*面=㎡(广告画面净尺寸);
9、数量:个
第三条、广告费
1、合同金额为rmb:元(大写人民币元整);
2、本合同的广告费包括:广告发布费、制作安装费、占地费、维护清洁费、申办手续费以及应向政府有关部门交纳的费用等凡涉及本业务之必要的一切费用。
第四条、货币及支付
本合同广告所有费用以支票或电汇形式支付。广告费用由甲方付给乙方,乙方为甲方开具广告业专用发票(开具项目:广告发布费)。
第五条、支付方式
签订合同之日甲方预付广告款50%,即rmb:元(大写:)。
画面安装完毕七个工作日之内甲方付尾款50%,即rmb:元(大写:)。
第六条、广告制作及安装、验收
1、制作、安装
乙方严格按本合同规定的要求进行制作,广告牌体须保证涂漆均匀,除甲方所提供广告内容及甲方标识外无其它标识。乙方为甲方提供首次广告画面制作安装。
在合同期内出现:如出现画面破损、画面严重褪色之情况,由乙方负责重新更换;如因甲方所提供画面内容变化需更换画面,则乙方需予以配合进行制作与安装,甲方以每平米元向乙方另行支付费用。(附件四:画面尺寸由乙方提供)。
制作工期:自本合同签订及工商批文、施工许可证手续完备之日起7天内完工。当施工期间遭遇特殊情况时(如:狂风、暴雨或者不可抗力因素等),甲乙双方另行协商。
2、验收:乙方本着安全为本的原则,在安装完毕后,通知甲方确认画面,3日内甲方无异议,即认可画面安装完好,在合同约定期内给乙方付款。
第七条、管理责任:
乙方应在发布期内确保画面平整、清晰、色彩亮丽不褪色。并做好画面的清洁、保养工作,如出现画面褪色、破损,乙方应在48小时内修复,并将修复情况通报甲方。如遇广告媒体大修,需提前15天内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并在约定时间内完成检修。
第八条、危险责任
乙方应定期检修广告媒体,如因乙方管理不善或因其他原因造成广告媒体损坏及由此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与甲方无关。
第九条、退款、违约责任
由于任何一方违约(不可抗力原因除外)造成合同不能履行,或履行不能达到合同中规定的要求,双方应自违约之日起计算,按合同总价÷365×实际发布天数结算余款,并在7日内多退少补。另违约方需根据对方的实际损失给守约方部分补偿。在本广告发布期间,由于不可抗力原因,造成本合同乙方不能履行,可允许乙方通过其他广告位进行弥补,如果依然不能顺利履行或双方协商不成,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但双方应按合同总价÷365×实际发布天数结算余款,并在7日内多退少补。
甲方应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和金额准时向乙方支付广告费,如果逾期一周未支付规定广告费款项,乙方有权中止广告合同,盖不退还甲方先期支付的各项费用,并保留追究甲方违约责任权力。
甲、乙双方不得无故终止合同,如在合同期内甲、乙方单方面要求提前终止本合同,由双方协商解决,并补偿对方相应损失。如因不可抗力或政府禁令导致广告不能发布,或有影响发布效果(需提供影响发布效果的证据)的,双方协商解决广告剩余发布期或甲方要求乙方的广告期的时间向后顺延。如出现上述情况,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合同期满后,在同等条件下甲方有优先续约权,甲方如需续约应于合同期满前叁个月与甲方协商续约事宜,并重新签订合同,并与合同期满前一个月付下一年度款项。
第十条、解除合同与损害赔偿
若甲、乙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规定的条款,从而造成本合同无法执行,则守约方可行使解除本合同的权利,并追究违约方的违约责任。
第十一条、保密
甲、乙双方均有保守本合同条款秘密的义务。
第十二条、协商
若甲、乙任何一方对本合同中界定的事项或对本合同的任何一款产生异议、分歧时,双方应本着平等的原则,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可将争议提交乙方所在地仲裁或人民法院裁决。
第十三条、其他
本合同正文及附件(附件是正文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经甲、乙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正式生效。
本合同一式贰份,甲已双方各执壹份。
备注:以下无正文
甲方:乙方: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公司电话:公司电话:经办人:经办人:电话:电话:开户行:开户行:帐号:帐号: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户外广告位出租合同篇7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广告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与广告牌安置之建筑物业主或有权管理者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乙方),就乙方建筑物屋顶设置广告牌事宜订定契约如下:
1.广告牌设置地点:规定于乙方建筑物屋顶前侧(靠近_________),面积_________平方米。广告牌须根据本合同所附图面设计的尺寸设置,其重量及结构须以不影响本建筑物的安全为原则。
2.甲方须支付乙方广告设置费,每年_________元整,并以下列方式支付
a.本合同成立之时,先支付总费用的30%,计_________元整。
b.广告牌设置完成之日,即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广告牌设置完成日),支付余额_________元整。
c.自第二年始,应于该年1月15日之前付清该年年设置费的金额。
3.有关广告牌的设置、维护、管理、拆除及拆除后建筑物设置部分的原状恢复等,一切费用与责任悉由甲方负担。
4.若有下列情形时,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甲方立即撤除广告牌
a.未按本合同的约定支付设置费;
b.广告牌因设置不牢固或其他意外事件致使广告牌设施发生危险时;
c.甲方一个月内未曾派人对该广告牌进行管理、维护。
5.按本合同的约定撤除广告牌是甲方的义务,若于甲方指定期限内未能完全拆除,乙方可要求甲方支付每日_________元整的违约金,直至拆除完毕之日为止。
如甲方不按本合同的约定撤除广告牌,则乙方有权自行拆除广告牌,由此产生的一切拆除费用由甲方负担。
6.甲方必须保证其有权发布该广告并已经取得政府有关部门许可。如甲方广告发布手续不齐或广告发布违法被有关部门责令撤除撤除事乙方不退还已收的所有费用。
乙方必须保证其有权签定本合同,如乙方越权签定合同导致广告牌无法设置时乙方应退还所收的一切费用并赔偿甲方的损失。
7.本合同有效期间自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为期______年。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当事人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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