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场人在完成工作总结的时候有不少需要注意的方面,工作是长抓不懈的,工作总结想必大家也十分的熟悉了,以下是顺风文档网小编精心为您推荐的消费权工作总结优秀7篇,供大家参考。
消费权工作总结篇1
消费者协会在局党组的领导下,以发展为中心,以服务为宗旨,为地方经济繁荣发展,营造公平公正、规范有序、和谐诚信的市场环境做出了成绩,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得到了维护,以科学发展观统领消协维权工作的全局,目标是,投诉处理及时化、社会监督经常化、消费指导普及化、自身影响扩大化,认真抓好各项工作的布置落实,消协在社会的影响力得到进一步的肯定,具体做了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认真受理消费投诉,全心全意为消费者服务
积极受理消费者投诉,为消费者排忧解难办实事,急消费者之所急,想消费者之所想,牢固树立为消费者服务的意识,强化内部机制,提高调解技巧和水平,妥善解决消费纠纷,做到了消费者投诉件件有着落,事事有答复。据统计全市共受理消费者投诉296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51.16万元,调解率为99%,发布消费警示38条。
二、精心组织,认真开展“3·15”活动
1、为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积极落实中消协倡导的年“消费与发展”年主题,进一步提高广大消费者对《消法》的认识,引导消费者树立正确的消费观念,切实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市消协及各县(区) 消费者协会认真部署,精心组织,紧紧围绕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这个有利时机,加大维权宣传的工作力度,围绕“消费与发展”年主题,组织开展年主题座谈会,广泛宣传党和政府鼓励科学消费的方针政策,深刻理解消费对拉动经济增长,促进发展的重要作用,并动员社会各界积极参与
“3·15”纪念活动,大力开展“消费与发展”年主题为主要内容的各项宣传活动,向群众发放各种宣传材料28.7万份。引导消费者坚定消费信心,扩大消费,并结合当地实际,积极开展“讲诚信、扩消费、促发展”的诚信企业、放心商品展示活动,积极拉动当地消费,进一步加大消费维权监督力度,组织对消费者反映强烈的热点行业进行消费调查,消除消费陷阱,营造放心消费环境。
2、再次与邮政快递公司联系合作,主办并发行了1万份“消费与发展”、“ 3·15”特刊,积极引导和推动经营者自律,切实履行《消法》规定的经营者十项义务。
3、“3·15”活动,组织开展了知识竞赛,虚假商品识别现场,以食品安全、家电、农业生产资料为重点,集中开展消费维权知识宣传,并组织消协人员开展维权进“进校园、进课堂、进社区”多角度、多形式进行了消费维权知识法规传播,促进了消费维权社会化,提高了消费者依法保护自身权益的意识,与消费者共同度过了特别的“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得到了市、县(区)政府及有关领导的充分肯定,取得了明显的实效。
4.按照区工商局、消协安排,我市组织了7家诚信企业参加了在银川举办的“百家诚信企业放心商品大联展”活动,分别展出了具有地方特色的泾河牛肉、西吉马铃薯及淀粉等产品,活动取得了圆满成功,更好地宣传了当地名优产品。
三、提升消费维权工作水平
1.开展消费教育,是《消法》赋予消协组织的重要职能,是广大消费者的迫切需要,也是提升消费信心和扩大消费需求的重要任务。市县(区)消协创新机制和理念,强化消费教育和指导。以消费者喜闻乐见的形式分层次、分步骤、多渠道地传播科学消费知识,着力提升消费者的主体意识,进一步推动我市消费维权事业向纵深发展。
2.是重点抓好消费维权“进校园、进课堂”工作。市县(区)消协在去年基础上,及时总结开展消费教育的经验和做法,采取有效措施,联合教育部门将消费教育列为青少年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课程,搭建起全社会共同承担消费维权责任的互动平台。
3.是大力开展农村消费教育活动。紧紧围绕新农村建设发展的要求和农村消费需求变化,努力做好消费教育工作。并根据农村消费者的实际需要,充分发挥“一会两站”开展消费教育的职能作用,联合当地农业、科技部门,采取有效措施有针对性地开展农村消费教育,向农村消费者提供咨询服务和消费信息,传播科学消费知识和新的消费理念,进一步提升农村消费者的主体意识和维权能力,促进农村消费市场繁荣,营造和谐的消费环境,切实保护好农民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4.是大力开展消费教育和宣传工作。加强组织协调,充分发挥各种媒体和相关职能部门的作用,采取多种方式和手段及时发布社会消费信息51条,向广大消费者传播科学、文明、健康、安全、理性的消费知识,树立诚信。
消费权工作总结篇2
为保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金融市场健康运行,维护金融稳定,xx银行xx分行积极采取多项措施,深入开展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确保取得工作实效。主要工作开展总结如下:
一、建立完善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机制。
按照上级行和监管部门相关管理规定,制定了《中国xx银行xx分行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管理办法》,明确分行渠道管理部作为全行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牵头部门,设立消费者权益保护办公室,配备熟悉国家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的工作人员,负责全行消费者权益保护、客户投诉管理等工作。
二、提高金融产品信息透明度。
建立产品信息查询平台,公布各类产品查询渠道,真实披露产品和服务特点、相关风险点,计费标准和收费金额;对相关专业术语进行详细解释,对重大事项进行特别提示。在网点设置理财销售专区,在显著位置放置风险提示,公示咨询举报电话和投诉电话,方便消费者了解产品属性和信息,举报违规行为。
三、加强客户信息安全保护。
详细规定个人信息采集的规范和要求,销售金融产品只采集必要信息,切实保护客户隐私。除法律法规和中国人民银行另有规定外,不向其他机构和个人提供个人金融信息。提供的个人客户信息只以合作范围为限,不提供超出合作范围的信息,确保提供信息要素最小化。
四、完善客户投诉处理机制。
在各营业场所醒目位置公示投诉方式和联系查询方式,制定完善《客户投诉管理办法》,指定渠道管理部(消费者权益保护办公室)为投诉处理牵头部门。对支行、网点、分行部室进行“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考核。对监管部门转办投诉,及时转发相关责任部室和支行,对确属短期内无法解决的与客户沟通,约定解决时限。根据客户投诉问题进行分类分析,及时向相关部门反映,减少同类问题反复发生。
五、积极开展金融知识宣传教育活动。
在营业场所设立独立的公益性金融知识宣传教育区,配备必要、充足的金融知识宣传资料,并为消费者取阅提供必要的便利条件;积极配合并参加监管部门发起的315“金融消费者权益日”、“普及金融知识,守住‘钱袋子’”、“普及金融知识万里行”、“金融知识进万家”等各项金融知识宣传教育活动,为广大消费者普及金融知识,提高对现代金融的认知水平,帮助其树立正确的金融消费观和依法维权意识。
消费权工作总结篇3
同志们:
2020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也是脱贫攻坚冲刺收官、决战决胜之年,工作重点已经转移到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提升脱贫攻坚质量上来。今天,我们召开消费扶贫工作推进会,目的就是动员各级各部门和社会各界深入开展消费扶贫工作,用消费扶贫的手段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提升脱贫攻坚质量。
消费扶贫是社会各界通过消费来自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的产品与服务,帮助贫困人口增收脱贫的一种扶贫方式,是社会力量参与脱贫攻坚的重要途径。习近平总书记多次指出要坚持专项扶贫、行业扶贫、社会扶贫等多方力量、多种举措有机结合互为支撑的“三位一体”大扶贫格局。深入开展消费扶贫,是党中央着眼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有利于动员社会各界扩大贫困地区产品和服务消费,有利于促进贫困人口稳定脱贫和贫困地区产业持续发展,满足城市居民需求升级和帮助贫困群众持续增收,不断促进我市经济健康发展,优化我市产业结构,构建社会扶贫长效机制。
2019年1月份,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深入开展消费扶贫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指导意见》;2019年5月份,省脱贫攻坚领导小组下印发了《关于深入开展消费扶贫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实施方案》,我市也制定印发《商丘市开展消费扶贫助力打赢精准脱贫攻坚战实施方案》。《指导意见》和《实施方案》实施以来,全市各级各有关部门坚持把消费扶贫作为助力脱贫攻坚的重要举措,高度重视、迅速行动,加强领导、压实责任,推动消费扶贫工作顺利开展。在在2019年,我市编制《商丘市消费扶贫产品服务指南(第一期)》,先后召开“第一书记消费扶贫产品展销会(郑州)”、“爱心消费扶贫展销会”等多次消费扶贫产品产销对接会,签约消费扶贫产品金额达到3773.5万元。春节前,市总工会、市发改委和市邮政公司举办的“在工会活动中开展爱心消费扶贫”活动,全市有50多个单位、企业购买了“消费扶贫”农产品,实现销售扶贫产品金额达418.55万元。通过这些举措,有力的推进了全市贫困县产品服务与市场对接,通过消费帮助贫困群众增收脱贫,激发内生动力,助力脱贫攻坚,也更好地为企业搭建宣传、购销和经验交流平台,使企业获得更大发展空间,进一步发挥其扶贫增收作用。同时,在疫情期间,不等不靠,主动出击,在2月20日就出台《关于在疫情期间推进消费扶贫工作的通知》,在2月26日召开消费扶贫协调推进会,在3月4日市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推介滞销扶贫产品、在3月12日出台《商丘市关于开展消费扶贫助力打赢精准脱贫攻坚战实施意见》,为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和2020年全年的消费扶贫工作提供了坚强的政策保障。通过采取及早摸清底数、机关带头消费、多种模式宣传、网络平台促销、社会合力购买等多种方式,累计销售水果类2600吨、蔬菜类650吨、禽类11万只、蛋类115吨、食品类1300吨,折合人民币8522万元,促进了绝大部分滞销农副产品销售,解除了农民后顾之忧。同时,商丘市认定全国消费扶贫系统产品共1211个,居全省第二名(3月26日省通报数据),“互联网+战疫情促销费助脱贫”活动上报供应商1044个,产品1416个,组织采购商202家,采购量3180.2吨,居全省前列。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也要清醒地看到,我市消费扶贫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与市委、市政府要求相比,与贫困县、贫困群众的需求相比还有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思想认识有偏差。个别地方和部门对深入开展消费扶贫的重要性、紧迫性认识不足,思想观念还停留在以往的“要资金、搞项目”上,甚至认为消费扶贫是脱贫攻坚的附带措施、可有可无,工作中重视不够、谋划不够、投入不够,工作导向不清晰。二是工作措施不精准。个别地方和部门尽管出台了实施方案或工作细化方案,但对消费扶贫缺乏深入系统研究,对制约消费扶贫的痛点、难点和堵点情况不清、原因不明、办法不多,开展消费扶贫工作缺乏针对性和有效性,没有抓到点子上、抓到要害处。三是工作开展不均衡。有的市直部门开展消费扶贫工作行动快、力度大、效果好,也有一些部门工作开展相对滞后、进展不大,个别部门甚至至今还没有破题。对此,我们要高度重视,在下步工作中认真研究解决。
做好我市下步消费扶贫工作,要坚持政府引导、社会参与、市场运作、创新机制,着力激发全社会参与消费扶贫的积极性,着力拓宽贫困地区农产品销售渠道,着力提升贫困地区农产品供应水平和质量,着力推动贫困地区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加快发展,在生产、流通、消费各环节打通制约消费扶贫的痛点、难点和堵点,推动贫困地区产品和服务融入全国大市场。促进贫困群众增收,为打赢打好脱贫攻坚战、在中原更加出彩中奋力谱写浓墨重彩的商丘篇章作出积极贡献。
一是积极动员社会力量。动员社会力量通过消费来自贫困地区和贫困群众的产品和服务,带动贫困地区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和新型产业培育发展,进而帮助贫困人口稳定增收脱贫,是提升脱贫攻坚质量的有效渠道和有力抓手。机关事业单位要带头参与。积极推进贫困地区农产品和服务进入各级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金融机构、学校、医院和军营,鼓励引导党政军机关、企事业单位、高校的食堂、餐厅等选用贫困地区农产品、畜产品,推进双方建立长期定向采购合作机制,开辟绿色通道;引导干部职工自发购买贫困地区产品;建立劳务精准对接机制。定点帮扶单位要深入开展。动员组织包村帮扶单位、驻村工作队、第一书记、结对帮扶干部发挥思路宽、交际广、渠道多的优势,为帮扶对象产品进行代言,鼓励干部职工优先购买被帮扶村的农产品和服务,拓宽销售渠道。社会各界力量要积极动员。通过平台搭建、金融支持、舆论宣传等手段,发挥好政府“有形之手”的桥梁纽带作用,有力引导社会各方力量参与扶贫事业。广泛动员各级各类行业协会、商会、慈善机构,通过“百企帮百村”精准扶贫行动,采取“以购代捐”“以买代捐”等方式,带动爱心企业、爱心人士等社会力量参与消费扶贫。载体平台要发挥作用。依托“中国农民丰收节”“商丘食品博览会”“10˙17全国扶贫日”等节庆展会,针对贫困地区策划相关活动,发出倡议,推动参与消费扶贫各类主体的需求与贫困地区特色产品供给信息精准对接,大力推广乡村特色美食和美景。
二是积极拓宽销售渠道。目前,我市各县(市、区)都有自己有特色的扶贫产品,但贫困群众缺乏销售渠道;同时,有很多消费者想购买有特色的的农产品,但面临高价、品质无法保障等问题。解决这一问题,需要我们各级各部门加强沟通,创新举措,拓宽贫困地区农产品销售渠道。龙头企业带销。发挥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产品加工骨干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对贫困户的辐射带动作用,由大型企业对每家每户贫困家庭的产品进行收集、分级、包装、检测、品牌设计、商标注册,通过企业自身营销渠道实现农产品、畜产品与市场需求方的精准对接,实现农产品保值增值。进一步完善企业与贫困户的利益联结机制,规范销售利润分成比例,维护双方权益,形成长期合作关系,实现互利共赢。商场超市直销。以打通供应链条为主要目标,广泛开展“买产品、献爱心、促脱贫”消费扶贫活动,在超市商场、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车站等经营场所和公共场所醒目位置,开设扶贫产品公益专区、专柜,方便消费者随时随地为贫困地区贫困群众献爱心。鼓励大型超市、农产品批发市场等企业,优先采购贫困地区农特产品并给予价格优惠,形成农产品“从田间道餐桌”的全链条联动。电商扶贫营销。深化电商进农村综合示范创建,支持发展“电商+龙头企业(合作社)+农户”的直采直销模式,通过线上大力发展农村电商,线下开展形式多样的农产品产销对接等途径,拓宽农产品销售渠道。优化农村物流配送体系,巩固乡村电商服务网点惠农助农作用,畅通优质农产品上行、工业品下行通道。旅游带动促销。引导贫困地区特色产品进景区、进宾馆、进饭店,在各大旅游景点设立扶贫特色产品专区,打造具有区域特色的农畜产品、手工艺品等旅游产品品牌,进行宣传和推介。在乡村旅游扶贫示范村设立扶贫产品购买点,打造“农业观光+旅游购物”等扶贫产业链,构建“游、够、娱、吃、住、行”一体化旅游格局,实现旅游扶贫与消费扶贫的高度融合。
三是加快提升农产品供给质量。贫困地区大部分都是以传统农业生产为主,农产品丰富,且品质较好。要始终坚持在农业供给侧上下功夫,围绕培育贫困村特色优势产业,大力加强质量标准化和信用体系建设,着力提升供应水平和质量,重点打造区域特色农产品品牌,提高适应能力和竞争水平。打造特色农产品品牌。通过组建农民专业合作社、种养协会等方式,加强全程技术指导,引导贫困地区开展标准化生产示范,打造贫困地区区域性特色农产品品牌,加快建设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和农产品地理标志“三品一标”示范基地,并利用各类媒体加大品牌展示和宣传推介。构建农产品质量体系。积极宣传标准化理念、推广标准技术和管理方法,统一完善标准评价体系,鼓励和引导各类农业经营主体开展标准化生产。要打好绿色牌、有机牌和安全牌,推行农产品的绿色种植、养殖环境的生态无公害,加工环节的卫生无添加,引导有条件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三品一标”认证,提高农产品生产标准化覆盖,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加强农产品质量监管。要持续提升贫困村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进一步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制度,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平台建设,构建完善全链条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
消费扶贫涉及生产、加工、流通、销售等各个环节,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加强领导、周密部署,统筹各方力量,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各项政策落到实处。
(一)加强领导,完善机制。市发改委要发挥好牵头部门作用,加强工作统筹协调,建立工作台账,及时跟踪进展,推动工作落实,协调解决工作推进中的问题。市直有关单位切实履行相关责任,精准聚焦问题,细化方案措施,加强对消费扶贫工作的落地落实。各县(市、区)要积极落实脱贫攻坚主体责任,成立以副书记为组长的消费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参照市里的做法,结合各自实际,拿出具体举措,把消费扶贫纳入扶贫工作总体布局,推进消费扶贫工作高质量发展。
(二)压实责任,严格督查。省已经明确把消费扶贫工作纳入脱贫攻坚成效考核,并且对消费扶贫工作进行每月通报排名,请相关责任单位切实履行责任,进一步提升工作水平,不能拖全市消费扶贫工作的后腿。同时,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把消费扶贫工作纳入专项督查和脱贫攻坚成效考核,重点就活动开展、利益联结、带动效益、减贫成效等情况进行督查,跟踪问效、确保实效。对工作开展好的有关单位和县(市、区)进行通报表扬,对工作进展慢、开展成效差的相关单位和县(市、区)进行通报批评、约谈。
(三)大力宣传,加强引导。充分利用报纸、电视、新媒体,通过各种平台,开展消费扶贫宣传工作,推广贫困地区的产品和服务,针对贫困地区策划宣传推介、产品展销等活动,大力宣传报道消费扶贫工作中涌现的先进企业、社会组织好个人,营造社会各界关心、支持消费扶贫工作的良好氛围。要及时总结先进经验,发挥示范带动作用,推动消费扶贫工作深入开展。
消费权工作总结篇4
按照上级行《关于开展3·15征信宣传活动的通知》要求,在《征信业管理条例》实施2周年之际,我行积极配合“3·15消费权益保护日”开展了征信知识宣传活动。
一、领导重视,统一部署。
行领导重视,精心筹备做好“3·15”征信宣传活动的准备工作,于3月12日召开了辖内金融机构动员大会,并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了《“3·15”征信宣传活动方案》。根据市中心支行的活动安排,统一组织、统一要求、统一部署,成立了宣传活动领导小组,具体负责落实宣传活动的各项工作,促进了宣传活动有计划、有步骤的开展起来。
二、主题明确,内容丰富。
此次宣传,全面贯彻落实《征信业管理条例》,促进征信业规范健康发展。我行要求辖内银行业金融机构充分发挥营业网点优势,指定“3·15”宣传地点,按照统一要求在营业网点门前设立咨询台,散发宣传材料,并在营业网点门前悬挂宣传横幅,利用“led电子显示屏”循环播放宣传内容,增强宣传效果。我行与农行、工行、联社、农发行、龙江银行一起,开展了进工厂、进社区、进农村、农贸市场等宣传,并在中心广场设立了征信宣传咨询台,向前来咨询的群众答疑解惑,散发了“征信业管理条例”、“珍爱信用记录,享受幸福人生”等宣传材料2000多份。
三、结合实际,突出重点。
针对农村新型农业产业、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利用农村的金融机构,走进乡村开展征信知识教育活动;针对一批加工厂组织一线工人学习《征信业管理条例》在农村和工厂进行了普及征信知识。
四、利用媒体,扩大宣传面。
我行充分利用报纸、交通广播进行媒体宣传,并由“农发行、农行、信用社和邮储银行”业务人员做客“行风热线”对老百姓提出的问题进行一一解答,使老百姓更直接地了解征信知识,进一步普及《征信业管理条例》,增强了宣传效果,扩大了宣传覆盖面,营造了学《条例》、“讲诚信、守信用”的良好社会氛围。
通过普及《征信业管理条例》相关知识,使更多的群众关注自己的信用记录,自觉维护自身在征信领域的合法权益,进一步提高公众信用意识;使征信工作人员提高窗口服务和依法履职的能力;促进辖内金融机构更加自觉地按照《条例》开展征信业务。
消费权工作总结篇5
为保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华夏银行吉安分行作为服务经济实体,积极采取多项措施深入开展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努力成为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宣传者、践行者。
华夏银行吉安分行开展多层面、多角度的宣传普及活动。
一是充分发挥厅堂“公众教育服务区”宣传作用,利用客户办理业务的等待时间,着重通过网点厅堂人员日常管理、指导操作,厅堂醒目位置摆放折页及展板,led显示屏滚动播放活动口号,播放教育宣传片等方式开展厅堂宣教活动,营造良好的活动氛围,让消费者了解各项重要权益,提升其风险识别能力等。
二是积极开展各类主题活动。
华夏银行吉安分行营业部联合太平桥社区举办“金融知识进万家”活动,我行员工为社区老年人讲解了如何防范金融诈骗、国债、理财产品等知识。通过活动的开展,有效的加深了老年人对银行金融知识的认知和了解,提高了老年人金融风险认知能力、金融安全意识、防诈骗能力。
华夏银行吉州支行携手华夏爱婴早教中心于在网点举办“小小银行家”活动,到场24组家庭,活动中通过有奖问答的形式向大家介绍了新版人民币的防伪知识和理财知识,并组织到场的大小朋友进行了点钞比赛,活动气氛活跃,参与度高。此次宣传活动从小朋友着手,引导小朋友从小树立正确的消费理财观念。
消费权工作总结篇6
一、工作开展情况
1、高度重视,及时成立消费扶贫专班。我局高度重视消费扶贫工作,把消费扶贫作为全局一项政治任务和重点工作来抓,及时成立了以主要领导为组长、以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县商信局消费扶贫领导专班,负责商信系统消费扶贫发展方案制定、工作推进、任务落实及统筹协调督促督导等工作。
2、深入调研,及时起草了《扶风县深入开展消费扶贫助力打赢脱贫攻坚实施意见》。5月初,我局先后深入全县8个镇街、10户商贸流通企业、34户贫困户家中,对消费扶贫工作进行了认真的调研,起草了《扶风县深入开展消费扶贫助力打赢脱贫攻坚实施意见》,从“预算单位承售、邳州与扶风帮销、经营主体带销、商场超市直销、电商平台营销、社会爱心助销、宣传推介展销”等七个方面拿出了消费扶贫实施意见,明确了部门、镇街主体责任,建立了工作机制和保障措施。
3、产销对接,及时设立了扶贫专柜。针对今年新冠肺炎疫情对贫困户农产品造成的卖难问题,我们积极开辟扶贫产品“绿色通道”,广泛开展“买产品、献爱心、促脱贫”消费扶贫活动,在老实人、惠鲜生、百合生活馆等超市设立了消费扶贫专柜,及时与县扶贫办对接,分三批次认定扶贫产品,积极联系推荐扶贫产品供应商,解决了贫困户产品卖难问题。其中,新贸物流、多美汇等商场超市对专柜销售的扶贫产品减免超市展位摊位费。同时,我们还鼓励工业企业、商贸企业、餐饮企业、社会团体等优先购买贫困户的农特产品。今年1—6月份,在扶贫产品专柜共销售贫困户农产品190多万元,有效地解决了贫困户农产品卖难问题。
加强产销对接,实施龙头企业带销。发挥陕果集团扶风公司、民香果业、华泰果蔬等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产品加工骨干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对贫困户的辐射带动作用,我局积极协调帮助龙头企业、骨干企业、专业合作社进行农特产品收集、分级、包装、检测、品牌设计、商标注册,通过企业自身营销渠道实现农产品、畜产品与市场需求方的精准对接,实现统销统售。
4、产品展示,筑牢消费扶贫基础。一是发挥电商公共服务中心产品展示、培训、创业等多重电商服务功能,设立了5个消费扶贫产品展柜,共展示了30多种扶贫产品,其中10多家电商企业入驻产品实现了原产地可追溯管理。二是电商服务中心提供网店运营、直播、美工设计以及人才孵化等“一条龙”的电商业务指导服务。今年以来,通过网络直播、交流学习等展示产品20多次,为胜利现代农业、陕西宝枫园林、扶风农林中蜂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马勺脸谱马亚峰工作室、宝鸡康辉蜂产品有限公司、法门大酒店、非遗传承者刘雪侠等24家企业和个人提供了电商产品包装、网络销售和网店运营指导服务。三是组织民香果业、康辉蜂产品等企业参加了“2019年全国农产品产销对接会(延安)”,展示了我县苹果、猕猴桃、蜂蜜等特色农产品,对扶贫产品进行了推介推销。会后,对参与企业给予每户1500元的会费补助。2019年通过扶贫产品专柜销售贫困户农产品200多万元。
5、基地引领,拓展渠道助力消费。一是依托国家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项目建成的61个镇村电商服务站点和绛帐镇凤鸣村电商助农示范基地,配套完善网络运营设备,强化电商服务功能,丰富增值服务功能。今年以来,电商站点交易活跃,销量可观,有效带动了消费扶贫和周边农村经济的发展。二是在凤鸣村村级电商公共服务基地,持续开展电商服务和培训,利用周边猕猴桃产业地理优势,长期培育电商营商土壤,培育、壮大电商企业,鼓励宝鸡民香果业有限责任公司、陕西天使芳菲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以及电商致富带头人盘活田间地头,让凤鸣村及周边群众享受到看得见的增收。
6、宣传推介,提升品牌提升效益。一是为马勺脸谱马亚峰工作室、宝鸡康辉蜂产品有限责任公司、宝鸡轩宣青铜艺术品开发有限公司、秦绣民间手工艺品制作人等拍摄宣传小视频,通过抖音、淘宝店铺、微店等平台,将马勺脸谱、秦花蜂蜜系列产品、周原青铜器、秦绣进行线上推广,并立足打造为“网红”产品。二是5月中旬筹备举办了杨家沟樱桃采摘节活动,销售樱桃96万斤,为贫困户增收720万元。利用各级宣传媒体加强宣传,助推农民增收,助力农产品消费扶贫。
二、存在困难问题
一是抓消费扶贫的工作力度仍然不够,长效机制还不健全,消费扶贫的社会参与度不高,实际效果还需进一步提升。
二是我县产业基础比较薄弱,孵化电商商户,培育龙头企业和网销品牌的力度还不够大。镇村服务站点推进农产品上行,带动贫困户创业增收的能力和作用发挥有待提升。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今年是脱贫攻坚决战决胜全面收官之年。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市县消费扶贫工作会议精神,针对消费扶贫实施过程中的难点和堵点,进一步增强决战决胜脱贫攻坚的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突出工作重点,强化工作措施,在电商精准扶贫、消费扶贫等方面发挥职能作用,推动扶贫产品市场销售,助力脱贫攻坚,确保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
消费权工作总结篇7
为进一步巩固扩大格尔市脱贫攻坚成果,拓宽困难群众的农畜产品销售渠道,增加困难群众的致富增收的途径,格尔木市严格按照省州部署安排,扎实开展消费扶贫、产业扶贫工作,并已取得明显成效。
为确保消费扶贫工作顺利开展,格尔木市根据省州相关要求,结合本地消费扶贫实际需要,筛选有发展前景、带动能力强的企业(合作社)4家(格尔木云朵枸杞科技有限责任公司、青海昆杞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格尔木鑫农生态种植专业合作社、格尔木冰天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参与消费扶贫,提升其带动脱贫群众的能力。格尔木杞盛科技发展、青海格尔木藜乡生态农业科技、格尔木云朵枸杞科技、格尔木源鑫堂生物科技、格尔木康普农业发展5家公司入选国家消费扶贫832平台,专门销售枸杞、藜麦及相关加工产品。2019年6月以来,各参与消费扶贫的企业共计销售价值327.68万元的农畜产品。
同时,格尔木市积极争取对口帮扶资源,着力拓展农畜产品网上销售渠道,加快电子商务服务、物流配送等体系建设,支持农产品网上交易、开设农民网店。一是市级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已完成建设并投入运营,中心内设运营中心、展销区、入驻企业办公区、创客中心、摄影网络直播间、培训室等多个功能区域,吸引企业及个人入驻中心,现已吸纳企业6家。二是乡镇及村级电商服务站点与物流站点协同发展,完成4个乡镇及12个行政村共计16个电商服务点的建设并投入运营。三是完成京东、苏宁易购、淘宝、电商平台特产馆、自建微信源食商城建设,并已上架本地农畜特产产品30款,各平台累计销售产品价值32.5万元,农畜产品通过直销店、“互联网+”销售平台等成功走入上海、广州等城市。四是2019年,格尔木特产首次亮相“海南国际旅游岛购物节”,并参加“欢乐海岸年货展销”和“机上海购节”活动,以枸杞及其制品为核心的格尔木市优质农特产走出了雪域高原。五是市级仓储配送中心投入运营,规划物流配送线路三条,并与邮政、顺丰、京东签订物流配送协议,实现格尔木市辖区内物流配送全覆盖。六是深化对口帮扶合作,积极构建两地产销协作框架。近日,浙江省江山市扶贫协作考察团赴格尔市就产业发展、消费扶贫、电子商务等进行考察,双方进行了充分的交流磋商,格尔木市六家涉农扶贫企业与江山市相关企业签订了合作协议,进一步补强了格尔市电商销售短板。
多措并举发展枸杞产业,全力保障农牧民群众基础性收入。一方面加大政策扶持和财政投入力度,通过枸杞加工车间、杞鲜果晾晒棚等基础设施建设;与金融机构合作,给予产业信贷融资支持;构建并拓宽枸杞等农牧产品销售渠道等措施促进枸杞产业发展。今年格尔木市枸杞种植面积10.17万亩,可采摘面积8.34万亩,预计鲜果产量达7.88万吨。今年累计帮助建档立卡群众销售枸杞及附属产品10.21余万元。另一方面,结合枸杞采摘用工需求,积极同各枸杞采摘企业进行沟通,优先吸纳困难群众就业。格尔木市现已经到位枸杞采摘工14751人次,其中本地劳动力5135人次,人均日采摘量120斤,劳务收入180元。
基于格尔木市特殊的地理区位,农畜产品销售渠道仍较为狭窄,难以建立较好的价格优势,农牧民群众实际产品销售收入还需进一步提高。故建议相关职能部门能够在物流运输政策上能够再给予倾斜,以降低物流运输成本,进一步提高格尔木市农牧民群众收入水平。同时,建议进一步丰富提高对口帮扶企业的种类和数量,更多的搭建交流合作平台,以更好的补齐格尔市在产业发展、消费扶贫、电子商务等方面的短板,高效激发格尔市农牧民群众自我发展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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