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观后感,我们能够更好地理解电影所传递的文化和社会背景,每次观后感都是我们对电影中情感交织和情节发展的评价和反思,下面是顺风文档网小编为您分享的以父之名观后感8篇,感谢您的参阅。
以父之名观后感篇1
这场震惊中外的大屠杀,给中国人民带来了永远的伤痛,也把日本侵略者钉在了历史的耻辱柱上。而时至今日,日本却连一个正经的“对不起”都没有。相反,日本首相和一些高官多次参拜供奉着战犯的靖国神社;面对大量无可辩驳的物证和史料,日本右翼分子却一再歪曲和否认历史,还一再修改历史教科书,否认侵略,否认南京大屠杀,甚至称南京大屠杀是“伪造的谎言”。
他们从未直面真实的历史,他们中的绝大多数人从未到到南京实地考察,也无视中外学者考证确凿的历史铁证,而是仅凭个人情感和信念曲解事实,掩盖真相。
南京大屠杀遇难同胞纪念馆的开放,用铁一般的事实,揭露了当年侵华日军的侵略罪行,将尘封的沉默和真实写在了光天化日之下。
其目的就是要告诉人们,永远不能忘记民族的苦难,不能忘记我们今天的和平是先辈们用鲜血换来的,同时也呼吁日本人民,以此开启被日本右翼势力长久封尘的记忆,坦诚面对那段历史,不要忘记和自觉接受那段历史的教训。然而,据称今天的日本教科书,很少有把日本的这段真实历史教给他们的下一代。这种异乎寻常的顽固与反动令国家人民感到愤怒和难以理喻。
前事不忘,后事之师。中国人民从来都是宽宏和包容的。__年过去了,仇恨不曾生长,时间可以消逝,但记忆不会风化,耻辱更是不容漫长的沉痛所尘封。
我们记住耻辱,记住南京大屠杀这段悲痛的历史,也就是让我们必须永远记住一条巅覆不破的真理:落后就要挨打,发展才能强大。我们唯有时刻睁大警惕的眼睛,始终不渝地坚持党的领导,听党指挥,以强烈的忧患意识和高度的民族自爱心、自尊心、自信心,自觉把爱国之情转化为报国之行,努力为祖国的繁荣富强作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是的,我们倡导和平、友爱。但中国和日本之间的较量从来就没有停止过,这是没有硝烟的战场上的较量,在经济、军事、外交、文化等领域,都非常激烈。让我们记住,__年前的今天,30万同胞惨遭日军屠杀;让我们记住,八年抗战,有3500万中国军民付出了宝贵的生命。
一个优秀的民族,必定是一个尊重历史、牢记历史的民族。我们纪念历史,并不是一味地宣泄仇恨,而是希望我们的国家、民族和每一位中国人,包括海外的炎黄子孙,要有忧患意识和自强精神。我们纪念历史,并不是为了反攻倒算,是为了避免“南京大屠杀”式的悲剧不再重演。是为了正告那些已经、正在或者妄图对中华民族施加罪孽、图谋不轨的国家和民族:团结、坚强的中华民族是不可战胜的。我们自信地向全世界宣布:我们都有一个家,这个家没有任何人可以胆敢再次侵犯,这个家的名字就叫——中国!
我们应牢记“落后就要挨打”的血的教训,坚持不懈的奋发努力,让我们的祖国一天比一天强大,让野心不死的日本右翼势力对我们望而生畏,让我们成为捍卫世界和平的坚定的有力的力量!
以父之名观后感篇2
电影《因父之名》(in the name of the father)后的几点反思
这是英国当代历史上,最为可耻一出司法丑剧,重重黑幕之下遮掩着掩盖着所谓民主制度下的虚伪和对人性的压榨。一个浪荡的爱尔兰穷小子,蒙冤入狱,在英格兰的铁窗下一呆就是十五年,和他一起获罪的还有他的父亲,一位安分守己的老人,但为了能够更好的保护他的儿子,他也自愿走进监狱,即便到了临终前,还在为洗刷儿子的冤案而操劳着。
本片虽然与大家熟知的《肖什克的救赎》题材相近,但由于《因父之名》由真实的历史事实改编而来,且与轰轰烈烈的北爱独立运动密切相关,因而更具历史感和震慑力。
这部片获1994年德国柏林电影节金熊奖,在西方人眼中,它所揭露的黑幕无疑是令人震惊的,结合去年闹得沸沸扬扬的驻伊、阿富汗美军虐囚事件、黑狱事件以及美国国内的窃听事件等一系列热点问题,这部片中所揭露的强力部门对人权的野蛮践踏着实令人深思。
而在中国人眼中,我们能够看到什么?
首先,是北爱的独立运动,影片的开头便是爱尔兰动荡的街头,骚乱的人群与武装到牙齿的警察激烈的对峙着。闹独立,这是一个令中国人非常敏感的字眼儿,几乎是全民对此保持着血脉偾张德状态,反独和抗日的言论一样,充斥着网络各个论坛之上,游行示威等也都有过发生。这种情况下,个人的言行上的不慎,很容易将他推向人民公敌的位置,在不杀之不足以平民愤的情况下,司法的独立与公正,人权的保障都显得有些弱不禁风。社会舆论的确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可当舆论可以决定人生死的时候,悲剧便要发生了。
电影中的英国司法制度纵然黑暗,可无论怎样,受害者也始终坚持按照司法程序,以法律为武器捍卫自己的权利,而我们的民众,当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时候,最先想到的可能是“里面有没有人”,有没有所谓的“青天大老爷”替自己说话。实际情况也往往是这样的案例,行政部门、强力机构使用不正当的手段侵害了老百姓的某种权益,后者告官无门,要么吃哑巴亏,要么捅到媒体,被曝光后引起某相关部门领导的高度重视,作出批示,要求妥善处理。这样的步骤极不正常但却早已被习以为常。
我们平静地窝在家中的沙发坑里,看着新闻,对美国的政坛、欧洲政坛、台湾政坛等上演的各种闹剧指指点点之后,有没有想过站在人家的角度上看咱们自家的院子是什么的样子?百姓的言论真的得到了表述了?司法的公正真正得到执行了么?行政和立法真正做到分离了么?我的政府官员真正被监督了么?舆论的导向真的全都代表着正义么?无钱无势的人们的权益真的被维护了么?
?因父之名》是西方对自身司法体制的一次自省,也是我们审视自身的一面镜子。
以父之名观后感篇3
首先破题,谈点与法律关系不大的问题。以父之名,“父”在我的眼里至少有两个含义。第一个是父亲。电影里的父亲给我的印象有足够深。刚开始因为儿子被共和军误会而匆匆赶去营救,手举白手绢从警察一边颤巍巍有些哆嗦地走到另一边,为的是营救他那不成器的儿子,我看到的是亲情。而当他得知儿子偷窃,他甚至都不愿意理睬他的儿子,我看到这是一个正直的父亲。而在被警方逮捕之后,从拘留、审讯一直到法庭判刑的过程中,他都是最镇定最临危不乱的,身处同样的险境但他还在鼓励着每一个人,这是一种坚强。而当他被判入狱,在狱中受尽欺凌却不愿跟共和军合作,依然坚信自己会被平反。他做事一直都有自己的原则,面临困境也不妥协,这是操持。而当他最后终于衰老,面对死亡而害怕,流露出最真实的人之常情时,我不由得对这位父亲油然而生一种崇敬。“父”的第二层意思是上帝,至少我这样认为。普通法系国家从中世纪的漫长教会神权统治下发展过来,其人民的法律信仰与其说是对法律,倒不如说是对上帝的信仰与期待。所以,当父亲被判入狱后,受到法律如此不公正的待遇之后,你可以看到他仍然很虔诚地在祈祷。他相信上帝会睁开眼睛,所以他仍然走了常态的上诉路径而不是跟随激进分子的步伐。我没有资格说哪条道路更有效,甚至对于大多数中国人而言,他们可能会认为后者更为有效(毕竟中国近代史就民众而言更大意义上是一部抗争史),但是我想说,在受到如此不公待遇之后仍然对于法律(或言上帝,因为我认为是上帝赋予了法律神圣性)有如此信服与坚持,这才是一个法治传统根深蒂固的表现。法治传统不在有多漫长的历史,而在于人们面临绝境是采取何种方式救赎自我。法治在于人心。
好了,下面要说的是无聊的话题。
一、人权。从启蒙思想家们提出“天赋人权”的时代起,如果有人统计每个时代最常被提及的字眼,我敢说,人权必然高居前列,即便中间我们经历了太多战争目睹了太多对人权的践踏。但是,我同时也想说,人权从它诞生那天起,注定了它只是社会科学家们思想激荡的玩物、社会活动家们忽悠民众的幌子。不管是“天赋人权”还是“以人为本”,美好憧憬下的现实是人权被蔑视被践踏的现实。即使是常态的宪法秩序下,基本人权也时不时地遭到手握强权者的蔑视(当然他们蔑视的不止人权)。因此,在本片中,我们可以看到,在战争、动乱这样的紧急状态下,呼吁人权是多么自欺欺人。生存是最基本的需求,因此,当生存受到威胁时,谈论人权是一件奢侈的事情。这是“涸辙之鲋”的道理,不消细说。所以,别拿人权太当回事,知道有这么个口号也就可以了。
二、群众。群众的眼睛从来不是雪亮的,所以,我们可以看到很多冤案在群情激昂中发生了。佘祥林案是个例子,不用再作列举。当然,有人会把这归结为我国法制不完善的结果。那么,在这个片子里,我们可以看到,法治再发达的国家都会发生同样的冤案。所以,我觉得群众都是瞎子,历史或者说时间才会彰显真相。当然,不得不提的是跟群众有关的民主制。自从苏格拉底自鸩之后,民主一直备受争议。这是一直讨论的民主的暴政问题,不想多提。所以,我相信那句话,真理往往掌握在少数人手中。真相也一样。还要说一句,我们同样不可以因噎废食,毕竟,这么多年过去了时代的巨轮还是呼啦啦一直向前转着。
三、律师。律师是中性的,我一直都是这样认为。他可以代言正义,也可以为见不得光的阴暗面代言。不要去质疑律师这个行业。我们要唾弃的是某个群体卑微的可鄙的灵魂。但是,你能肯定自己一定会如何一定不会如何吗?我是不敢的。
四、警察。行政权是个强大的东西。而当行政权赋予了手握大棒的警察的时候,它显得格外狰狞。而这个时候,处在它对立面的私权利往往是手无寸铁无法与之相抗的。私权利也很强大,可惜他没有大棒棒。保护私权利的宪法据说是最强大的,可惜它好像也没有大棒的。最好有根链子锁着那些握着大棒的手,不过好像那根链子的另一头是在行政机关自己手里的。说白了,管它合不合法先关你个十年八年的你爱上诉上诉去吧。先想清楚自己有几个十年八年,这叫三思而后行。所以,出头椽子不是人人都当得的。
那么,我看完了这个电影,觉得自己很绝望很弱小很微不足道。
以父之名观后感篇4
祭是对于逝者表达致敬哀悼的仪式。国家公祭就是国家设祭,向逝者郑重表达致敬致哀的庄严仪式。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决定将12月13日确定为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国家公祭日,标志着在南京大屠杀中遇难的三十多万同胞,从此获得国家给予的最高规格的公祭,预示着这段锥心痛史将成为中华民族绵久的心灵刻度。
国家公祭南京大屠杀死难者,首先是为了铭记暴日侵华的罪恶历史。日本乃中国近邻,与中国交往历史悠久,先承中国文化启蒙,完成封建化;进入近代,脱亚入欧,学习西方,早于中国完成工业化,获得优于中国的综合国力,但是国家却步入军国主义道路()。受其邪恶本质的驱使,不仅没有利用先发优势造福人类,反而危害世界,蹂躏亚洲,侵略中国。铁蹄所到,兽性毕露,烧杀掳掠,无恶不作,罄南山之竹,书罪未穷,决东海之波,流毒难尽。南京大屠杀更是惨绝人寰,人神共愤,尽管如此,也不过是其无边罪恶中的一个缩影而已。
民族的历史必须被民族记忆。南京大屠杀更不应该随着历史时空的变迁而淡出历史。往事已矣,必须铭记,铭记历史才能以史为鉴,前事不忘乃为后事之师。忘却历史,意味背叛,轻淡罪恶,易蹈覆辙,企图掩盖历史罪恶,决不是对历史价值的无知,而是巨奸大恶心怀叵测文章国家公祭日有感--铭记痛史,复兴中华。南京大屠杀的制造国,现在处心积虑地淡化乃至否定这桩人类历史中的滔天大罪,其别有用心恰恰警示我们一定要勿忘痛史。
国家公祭南京大屠杀死难者,也是为了更好地认清中日关系的政治现实。历史与现实本来就有天然联系。1945年日本宣布无条件投降后,中国政府和人民秉承我中华民族特有的厚德仁爱精神,着眼中日长远友好大局,体恤日本人民,厚待日本战俘,主动放弃国家赔偿,减轻日本战后负担,助益日本战后恢复与发展。只因冷战之故,日本军国主义的历史罪责并未得到彻底清算,终致孽种暗藏,祸根深植,以滴水穿石之韧功,由点及面,由微至著,由暗到明。
反映在日本现实国家政治活动中,多有政府要员,罔顾受害国人民的感情,公开拜神祭鬼,为战争罪犯招魂;修改教材,美化侵略历史,直至公然否定南京大屠杀,试图掩恶匿罪以欺世,重温军国残梦,伺机东山再起;近年来,日本右翼政权竟借“购岛”之名,搅乱东海,播云布雨,兴风作浪,试图修改和平宪法,突破战后体制,美其名曰“做正常国家”,是可忍孰不可忍!但是南京大屠杀罪孽深重,事实清楚,史册铭刻,国际公认,岂容随意作践,任意否定!现在,国家设立公祭日,通过提高公祭规格,使全体中华儿女共同缅怀罹难同胞,铭记惨痛历史,弘扬正义,坚守底线,捍卫和平,警示当下,启迪未来,彰显国家意志,展现民族决心,其意义既是中国的,也是世界的。
国家公祭南京大屠杀死难者,更是激励国人为民族复兴而奋斗。想我中华民族,历史悠久,文化辉煌,历经五千年而绵延不绝;道德厚重,怀仁行义,远者慕名而近者信服;疆域辽阔,物产饶丰,国家富强而人民殷实;地灵人杰,英才辈出,国治邦安而自立世界民族之林。惜近代伊始,国势衰败,列强屡犯,横遭暴掠,直至上个世纪三十年代,日寇悍然全面侵华,中华民族空前危急。面对锦绣河山支离破碎,生灵涂炭哀鸿遍地,硝烟密布日月无辉,民族之耻刻骨铭心,国家之恨如箭穿胸,中华民族不甘沉沦,以空前的民族牺牲决死抵抗,精英先进前赴后继,慷慨悲壮义薄云天,壮烈志士实难尽书,艰苦卓绝世所罕见,终于获得民族独立,国家新生。
及至今日,民族复兴的光荣梦想即将成真,国家现代化仅欠临门一脚;当此之时,国家公祭,缅怀遇难同胞,我们要深刻汲取忘战必危,落后挨打、国破家亡的历史教训,将国家之耻民族之恨化为强国动力,以临渊履薄之心,怀卧薪尝胆之志,万众团结,众志成城,脚踏实地,竭力奋斗,既以复兴中华民族为职志,更以复兴中华民族的伟大成果惠及世界,贡献人类的和平与发展!
哀哉,死难同胞!
壮哉,中华民族!
以父之名观后感篇5
《因父之名》是由美国环球影业制作的剧情片。该片由吉姆·谢里丹执导,丹尼尔·戴·路易斯、艾玛·汤普森等人主演,于1993年12月12日上映。影片讲述了盖瑞康伦是个不知深浅的小贼,无意间得罪了当地政府。之后他逃往英国,却被警察诬陷为罪犯并被判无期徒刑。其父亲为救儿子,但却也被关入牢。多年之后一位英国女律师才为康伦父子洗刷罪名。
豆瓣的影评说:“这是英国当代历史上,最为可耻一出司法丑剧,重重黑幕之下遮掩着掩盖着所谓民主制度下的虚伪和对人性的压榨。”
也许是我看得匆忙,或者是对中国“舆论中”的司法现状的麻木,我觉得这部影片给我带来的震撼,远远不及当年第一次看《肖申克的救赎》,也没办法撼动《肖申克的救赎》在我心中top1的地位。但还没看完这部电影的时候我就在默默对比这两部作品了,《因父之名》中,司法制度纵然黑暗,可无论怎样,受害者也始终坚持按照司法程序,以法律为武器捍卫自己的权利;在《肖申克的救赎》中,主角本来是想靠司法来还原真相给自己一个清白,但是监狱长不想放过一个能给自己带来的利益的注册会计师,把重要的证人杀了。
两部电影一对比,好像后者的结局更好,因为主角靠着自己的智慧和毅力,最终给监狱长挖了一个大坑,逃了出来,但他依靠法律了吗?最后给人一种玩味的感觉,你要是相信什么法律,就在监狱等一辈子吧。依靠伪造身份和各种逆天的大机缘逃出生天,在当今众多越狱题材的电影电视剧中,始终找不出更精妙的设定。说到底,《肖申克的救赎》已经对法律彻底绝望,而《因父之名》最后还能依靠法律还一个清白,不管国家赔偿还是白白坐了多少年的牢,更不提主角的父亲用尽余生的力气,最后,总算是清白了。可能是中国人的“气节”观念的问题,我始终觉得,只要名声还在,所有的付出都不是白白浪费,当然,大好的青春和一条鲜活的生命是最惨重的代价。
老师说可以参考下豆瓣的影评,但是又不能写得一样,那我就发散下思维写点别的,当然不能以一个专业的角度去写,毕竟我的法律常识还不够。
关于里面“警方延时拘压,刑讯逼供,编造伪证,隐藏不利证据”,让我想起一个人,那就是薄某某。我听说薄某某是这样打黑除贪官的:先抓再审,抓完再取证,一抓一个准。想起网上有个人说,某县正科级官员里面只有三人没情妇。这意思是,现在当官的,有几个不吃荤的?或者说,是官都贪,不贪就不是官。其实有些官是例外,就是像薄某某那样的大官。薄某某差钱吗?其实根本不差钱,所以其实是没必要贪的。最后的罪名,其实也没查出来个所以然,他所谓贪的那2000万还是他媳妇收的!欲加之罪何患无辞嘛,大家都知道是怎么回事,这就是因果报应,你看你怎么搞人家,国家就怎么搞你。
问题的关键在于,那些先抓后找的证据到底能不能证据?其实我不太懂这个,但我听说过美帝的“辛普森案”,这个案子据说就是在取证的时候出现问题,导致让铁证如山的案子居然审成了无罪,这到底是司法的黑暗还是光明?实际上犯罪分子没有落入法网,但是长远意义是,严格遵守了司法程序。我想这个案子这么判的最主要背景是美国是“英美法系”,也就是以判例法为主,前面怎么判后面还怎么判,这样出现严重司法纰漏的案子,当然更加要按照程序走。很多时候我在想,如果中国什么时候也能引用判例法,那现在很多案子就不会那么黑暗,至少在判的时候法官会更加小心,因为你每判的一个案子都是给后人做标杆。不过据说现在很多法官是完全没有法学背景的人,他们纯粹是从别处调过来的,估计这个实施难度很大。按照大多数没有法律背景的人的看法,先抓人再取证是合法的,尤其是对于贪官,我们心中把法律搞得像会计,“实质重于形式”嘛,不过我觉得,这个还是不可取,难度我怀疑你就可以无凭无据去搜你家?从这个角度看,会计和法律的区别还是很大的,会计自然有一套准则,怎么玩看你的本事,玩来玩去还是玩准则,做出来的账五花八门;法律从某种角度讲,它里面内在的一些逻辑是无法被标准化的,不然也不会有那么多法学家学派之争。会计涉及到的是钱,而法律要严肃得多,是关乎性命的大事。
说道传言中的薄某某的那套搞法,我又想起了一个八卦,是上学期通识法学院一位老师讲的。说当年武汉市要修高架桥,过街道口附近,不能过省领导大院的那个小区,要改道穿过武汉大学正门。武汉大学不能忍,根据什么风水学的观点,门前出现比自己大门还高的建筑,而且还是横穿,那不是断武大的风水?于是校长坚决不同意。于是我们亲爱的满城挖书记就开始查,于是武大副校长与副书记落马,正校长像惊弓之鸟一样,马上让步了。看看,只要我想查你,你就跑不了,你认不认怂?虽说你是武大校长,名义上被教育部直接领导,但是你得看看武汉是谁的地盘,在我地盘这你就得听我的。后来我去武大的时候,老正门已经被拆了,就是那个写着“国立武汉大学”牌子的石门。再后来又在很远的地方又重修了一个石门,里高架桥有一条街那么远。事情的真实性我不太清楚,不过这能反映点中国的现状。官员是如此,老百姓就更惨了。
还是豆瓣影评区,我看到一个短评:“最可耻的司法黑幕?呵呵,那是因为导演没来过中国。”标题中我说这不是最坏的结局,因为中国有最坏的结局,聂树斌就不说了,死也死了,法院还坚持原判,就算王书金跳出来说人是自己杀的,对不起,证据不足,你让法院改判,怎么下得来台!“死刑保证书”案也是有代表意义的,你说法院副院长凭什么能和原告家属签这种东西?案子一拖十年,是好事还是坏事?想来没直接判死刑,是好事,但是人生又有多少个十年呢?还有个逼供破案的神探,号称没有什么案子能在她手上撑三天,效率奇高,我百度了下,有个叫杨建文的“破案大王”干过类似的事情,但是印象是我记得有个女警察更出名,记性不好,已经找不到了,据说此人为了政绩每次都是快速破案,直到某次弄出大冤案才慢慢浮出水面。破案真的越快越好吗?看看《因父之名》里面那些警察,干的是人事吗?人本性都是自私的,所以很多人也没耐心去关注别人,对于那些警察而言,怎么省事怎么来,我抓到你了,你犯事儿了,赶紧定罪,对你不利的证据摆出来,有利的不管它。这简直太恐怖了,完全把别人的人生当儿戏。这部电影中确实有很多精彩的法庭辩论,但是对于一个法律门外汉来说,我看到的不是法律,也不是律师的正义性——律师本来就是一个中性的词汇——我更多看到的是人性,特别是情,父子之情。我想跳出来老师设定好的这个主题,看电影写影评,一定要去写法律相关的,从一开始就从法的角度来看。但是这样看电影,目的性就太强了,反而容易忽视电影所要表达的一些本质的东西。跟法律沾边的电影我看过一些,因为我上过《电影中的法律》,印象很深的有《被告山杠爷》、《刮痧》、《秋菊打官司》等,它们的主题表面上都是“法”,但是侧重有所不同。《被告山杠爷》讲的是法实施过程中的一些现实问题,看完之后我能理解为何美国各个州的法律不一样,因为每个地方的具体情况不一样,法律未必就是最好的工具,未必适合所有的情况;《刮痧》讲对中医的误会,导致抚养权都被剥夺,但最后突出的还是一个亲情;《秋菊打官司》这个应该最经典,一场蛋疼引发的血案,我以为是农村妇女为捍卫自己的性生活权利的斗争,结果是给我们普及《行政诉讼法》来着。
扯远了,以一个东方人的角度来看,《因父之名》或许是难以理解的,体制的差异让一个中国人看这部电影的时候觉得很奇怪,但是又说不出奇怪在什么地方。冤假错案,中国老百姓早就麻木了,在网上一搜“中国冤案”,出来一大堆,各种坐牢多少年真凶出现,国家赔偿多少万了事,诸如此类。我有理由推断,绝对存在比电影中主人公惨很多的冤案没有昭雪,建国来误杀多少人估计数也数不清,据说在80年代左右的时候,中国掀起一股法律风暴,貌似每年因为“流氓罪”入狱的都不少,我真不知道啥是流氓罪,好像现在法律上也没有这一说了。当然了,黑我天朝是不对的,我们不能太愤青,知道就行了,一笑而过。
除此之外影片中有一些细节让我觉得,这确实是地道的英国电影,因为主角和主角的父亲都长得是典型的英国人的模样(脑补了下最近很火的夏洛克,gerry跟夏洛克长得太像了)。影片有两次大的法庭辩论(不知道这么说是不是正确,就是出现审判的场景),第一场是一小时左右的时候,各种伪证各种诬陷,而主角忍不住破口大骂作伪证的人,作伪证的也是一脸冷漠。我个人认为,这里表现得太傲慢了,主角也不够冷静,完全是电影式的结局——主角锒铛入狱。第二次也就是结尾的时候,法官说,女王陛下宣布谁谁谁一案撤销。主角当时激动了,要从正门走,警卫说为了你的安全请你走后门,他根本不管,说:我是自由人,我要走前门。他出去后,对着所有人说,我是无辜的,却被关了15年!我看着我父亲冤死在英国监狱里,政府仍然说他有罪。我要告诉他们,除非我父亲平反,所有蒙冤的人得平反,而有罪的人受制裁,否则我要斗争到底,inthenameofmyfatherandofthetruth.至此整部影片的主题推向最高潮,这也就是《因父之名》的内涵吧。
而这是最坏的结局吗?这放在中国是无法发生的吧。老百姓们,有多少相信法律的?如果你打官司,你觉得找一个好律师靠谱还是法官有关系靠谱?说到底,司法的不健全,可能不在于法条的不健全,在于制度和法律的执行力如何。并且,在中国,真有多少法庭相见的呢?出了问题大多数想到的是私了。我这么说是因为刑事案件毕竟少,民事的多点,但是民事诉讼上法庭的我都没见过多少,这是习惯问题吗?还是老百姓认为,法庭不过是走走过场,那些律师在法庭上互相辩论的场面只可能出现在《法网狙击》这种电视剧中吧!要是法律在中国真的很普及,那法学的学生找工作也不会这么难吧?
这部电影真不是最坏的结局,至少冤屈得以昭雪。这就够了。
以父之名观后感篇6
1937年的今天,日本侵略者靠着自己的坚船利炮在这片古老的大地上犯下了让全世界人都不可饶恕的罪行,在我们每个国人心中都留下了深深伤痕。_年后的今天,我们的国家蒸蒸日上,我们的国防日益强大,我们的社会欣欣向荣,一个富强文明的新中国正在以更加自信的姿态出现在世人面前。
但是,在一系列成绩取得的同时,我们更应该以史为鉴、居安思危。我们应该能够清楚的看到,虽然和平与发展是当前世界主题,但是一些不稳定因素并未完全消除,仍存在爆炸的隐患,中国发展仍然任重而道远。从国际环境看,无论是日本右翼势力的抬头,妄图刻意抹去、美化曾经的战争罪行,还是西方媒体对中国发展的刻意“黑化”,围追堵截,都让我们感觉到中国的发展不会是一帆风顺的,是需要我们全体国人团结一心、奋斗努力的。从国内环境看,一些境外势力刻意制造舆论,部分网民群众盲目跟风,历史虚无主义苗头呈现蔓延趋势,也给我们在前进的道路上敲响了一记警钟。
回顾战争是为了珍惜和平,铭记历史是为了奋力前行。中华民族从一穷二白发展到今天,取得令世界刮目相看的成绩,靠的不是别人的施舍,靠的是中国共产党的正确领导,是全中国人民勤劳的双手,这是任何人、任何团体、任何国家都无法否认的现实。一些西方面对中国发展速度,明追暗赌,有的甚至不惜采取卑劣的`行径,还为自己标榜公平正义。从不久前“华为事件”我们也应该能够清醒地认识到,我们中国未来发展的道路上定会有惊涛骇浪,会面对来自各个方面的困难和挑战。道路是曲折的,但是我们要相信前途是光明的,我们中国有信心、有勇气去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历史反复告诉我们,落后就要挨打、国弱则民无从而生。我们每一名中国都应该铭记历史、反思历史,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道路上团结一致、奋力前行。
以父之名观后感篇7
很小的时候我们就从课本里面学过“南京大屠杀”,接着又在很多社会活动,书刊媒体中反复提起,虽书本内容真实惨烈,但到底是怎样一种情景大多时候还只是停留在想象。
近日有机会同即将援外的医疗队友们一同参观这所为世人所“震惊”的南京大屠杀纪念馆,这是我多年想做的事,所以我怀着警世而鉴证的心缓缓而来。南京大屠杀,这个让所有中国人都忘不掉的事情,从一进入广场就让我感到沉重,走到南屠馆门口,映入眼帘的就是上面这个巨大的让人很压抑的雕塑,仔细看下面的文字介绍可以知道这是个可怜的女人,她的家人全部惨死于日军魔掌下,而自己却被侮辱而屈辱的活着,也许死很容易。可是活着确实很难。
进入馆内就可以看到很壮观的很高的书架,那个书架,那里面每个看似书籍的文件里面是当年南屠遇难的人的个人资料,前事不忘,后事之师,以史为鉴。在向里面走便是对历史的介绍与回顾,1937年12月13日,日军进占南京城,在华中方面军司令官松井石根和第6师团师团长谷寿夫等法西斯分子的指挥下,对我手无寸铁的同胞进行了长达6周惨绝人寰的大规模屠杀。
致使我中华儿女300000人死于刀下,这是何等的耻辱与无奈。再看到墙上的惨烈图片与文字:在日军进入南京后的一个月中,全城发生2万起强奸、轮奸事件,无论少女或老妇,都难以幸免。许多妇女在被强奸之后又遭枪杀、毁尸,惨不忍睹,字字刺入我心,作为东北人的我可能更能体会那种亡国之哀,亡国之怒,亡国之奋悲愤与不能难于言表。在馆中还有让我印象深的就是这个叫做12秒的地方,我刚开始还不知道那是干嘛的,可是看过介绍才知道水滴了12滴就是过了12秒,就会有一个南屠逝去的人的遗像之灯被点亮,依次下去,每隔12秒就会出现一盏亮的灯,看看当时我们的国人是何等的悲凉与惨烈啊,这是何等的警世啊。
当然馆里面也有一些对爱国主义者和外来和平者的表扬与陈述他们有的浴血奋战,有的异国他乡前来帮忙,这些人是值得尊敬并永远不能忘记的,没有他们,日本的魔爪长会张的更大伸的更远,我们要向他们学习致敬,正式有这些正义之师仁义之师才能使我们今天能够站在这里谈古论今。
是啊,此时我的心情从悲愤转到了尊敬,从尊敬找到了方向,从历史中寻找到了力量,从历史中看到了我们应该有所为,有所不为。正如里面一句话所说,是啊,一味的怨恨是解决不了任何问题的,重要的是要自身发展,落后就要挨打,这是一个对所有中国人的警告。我相信只要我们肯努力,中华民族绝对不会有类似情况在发生。我们不会忘记过去,我们更要关注现实,日本钓鱼岛事件在升级,日方相关大臣参观靖国神社,一件件事在不停的告诉我们勿忘国耻,珍惜现在,让这种血的耻辱永不再来。
在即将出国之际参观此馆,意义匪浅,该馆现在已成为国际间祈祷和平与历史文化交流的重要场所;同时也是“全国中小学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全国青少年教育基地”和“全国爱国主义教育示范基地”。参观此馆即是进行了爱国主义教育,又能鼓舞大家的士气,对我们援外很有帮助,我们当为国家的建设与发展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我们也应该像馆里的国际友人学习,在环境极端恶劣,生活极端痛苦的条件下,他们依然坚持着国际人道主义精神,拯救了无数受苦大众,我们作为中国医疗行业的代表理应表现出大爱精神,在爱国主义精神的熏陶下,在国际人道主义精神的旗帜下我们一定不辜负党和人民的重托圆满完成援外任务,良好发扬中国国际主义影响力。
以父之名观后感篇8
12月13日是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国家公祭日。为南京大屠杀死难者举行公祭仪式,是要唤起每一个善良的人们对和平的向往和坚守。习近平说过,和平是需要争取的,和平是需要维护的。“相互尊重、平等相处、和平发展、共同繁荣,才是人间正道。”
中华民族历来爱好和平。近代以来,中国人民蒙受了外国侵略和内部战乱的百年苦难,深知和平的宝贵,最需要在和平环境中进行国家建设,以不断改善人民生活。中国将坚定不移走和平发展道路,致力于促进开放的发展、合作的发展、共赢的发展,同时呼吁各国共同走和平发展道路。
30万!那是一场中华民族遭受的浩劫。日本侵略者的兽蹄践踏着东北三省,华北平原,甚至大半个中国。日本人曾狂妄地认为屠杀可以征服一切,但中华民族的血能够白流吗?在那短短的8年中,中华儿女献出了无数不屈的躯体,拯救着这古老的民族。半个世纪,日本侵略者早以被英勇的中国人赶出了神州。
今天,中国人依然崇尚和平,不可能向日本发动一场报复性的战争。现在中国人必须从国力上超过日本,赶上世界。这样,才能告慰那残遭劫难的30万英灵。
中国人,尤其是青年共产党员们,应该吸取教训,为历史谱写新的辉煌,像祖辈那样,把青春和生命融入这场风起云涌,翻天覆地的改革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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