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写好读后感,我们可以向读者展示书籍的价值和意义,激发他们的阅读欲望,读后感是我对书中思想碰撞和价值观冲突的深入思考和反思,顺风文档网小编今天就为您带来了鲁读后感400字通用7篇,相信一定会对你有所帮助。
鲁读后感400字篇1
读了《匆匆》这篇文章,我知道了,时间非常宝贵,他会在我们不知道的时候悄悄溜走。
?匆匆》这篇文章写出了时间一点一滴悄无声息的消失在时间的流里,一去不复返。让我们知道要珍惜时间,不要浪费时间。
以前的我在周末早上睡醒的时候,就已经快要吃午饭啦!时间从钟表上划去,在周末正在写作业的,我不是没这个,就是玩玩那个,时间从我手中溜走,在周末我写完了作业就去看电视啦!时间在电视里闪过。现在想起来可真后悔,我也会改掉这些坏毛病。
时间是最公平,用金钱也同样是买不到的,权利也得不到。每个人所获得的时间也是一样。
有的人因为有永远做不完的事,希望时间再多一点,而有些人是因为虚度了许多时间,等到老的时候后悔小时候没有认真学习。但是时间对每一个人都是公平的,关键在应该怎样把握,不浪费一分一秒。
?匆匆》一文让我受益终身,知道了应该怎样利用时间。合理安排自己的时间,让我们珍惜时间,它是生命中最可贵的东西!
鲁读后感400字篇2
读完《窃读记》,慢慢地合上书,我心情沉重。我被作者热爱读书的精神和优美经典的语言所震撼,也为穷人的生活而抱不平。
?窃读记》的作者是著名作家林海音,主要讲了我童年时的窃读经历和感受,表现了作者对读书的热爱和对知识的渴望。作者用了“跨”“踮”“挤”等词语,表现了作者对读书的渴望,以至于作者做出偷偷摸摸。很无礼的动作。也正是这些动词,衬托出了“我”没钱,不敢光明正大的安心看书。看到这里,我不禁一阵心酸,作者用“当饭店里飘来一阵陈菜香”等词写出了我的饥肠,同时引发了我一连串美好的幻想。尽管这些放在有钱人身上是最容易的,但对一个穷学生来说,想白日梦一样难以是想。
反观我们自己,在家里就是送你的书可能也不看,说是随便的走马观花,草草了事,家族榜单上你肯定是“叱咤风云”的小皇帝,要什么有什么,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穷人的苦痛你哪有体验过?
?窃读记》教会了我读书的真正意念,也使我懂得“自爱,自强,自尊”的道理。它更成为我最爱的书。
鲁读后感400字篇3
爱看故事的我又看了一本新书,那本书就是大名鼎鼎的《一千零一夜》。如果你不知道《一千零一夜》是什么,那《一千零一夜》里的两个故事你们一定知道。那就是“阿拉丁和神灯”与“阿里巴巴和四十大盗”,很多人都是听着这些故事长大的对不对?除了这两个故事,这本书里还有很多有趣的故事。
在众多有趣的故事中,我最喜欢的就是这篇《驼背的故事》。这个故事教会我的道理有很多。过分的玩笑开不得,因为有些结果是我们承担不起的。该是自己承担的责任就要承担,要不然就会受到良心和法律的制裁。还有就是如果你做了你该做的,结局也许并没有你想像的那么槽糕。就像故事中的人物,如果他们能第一时间救助驼背就会发现他并没有死。也不用昧着良心去陷害别人,让自己在不安中活着。
还好故事的最后他们都选择了善良,勇敢的站出来承认了自己的过错。他们没有一错再错,更不想看到无辜的人因为自己含冤而死。所以我觉得他们还算是有良知的人。
人难免会犯错,像我就有一次也是这样。因为看到妈妈做的饺子剩太多,太浪费了。就撑着肚子吃,没想到竟然撑吐了。把更多的吐了出来,真是贪小失大!裁缝也是,为了取乐让驼背吞鱼肉,害驼背被鱼刺“刺死”了也是贪小失大。
这本书告诉我很多很有用的知识和道理,让我可以成为更有智慧的人。
鲁读后感400字篇4
花了一周左右时间终于把《儒林外史》重读了一遍,书中情节比《红楼梦》更家常琐碎,也无核心事件和核心人物贯穿,中间科场术语和套话很不少,有些章节(主要在三十回以后)读起来较为枯燥乏味。幸亏此书有意无意提到茶的地方甚多,我才得以有动力把书啃完。
据我的经验,作家有什么偏好,总会不知觉地在其作品中流露出来,如金庸先生喜好佛学,所以他的武侠小说涉及佛教之处无论深度还是广度要远胜于其他武侠名家;紫式部精通汉学,所以在《源氏物语》中动辄引用《史记》的典故和《白氏长庆集》中的名句,令人叹为观止。
显而易见,吴敬梓在写那些追名逐利之徒、虚与委蛇之辈时下笔是非常狠辣的,尤其是写他们的装腔作势被别人撞破或揭露之后的那种尴尬狼狈,丝毫不留情面。可是作者在写到饮茶时,笔触却突然变得温情和诗意,在提到江南的富庶与繁华时,更是要浓墨重彩地提及茶的,甚至将其作为殿军:“水满的时候,画船箫鼓,昼夜不绝。城里城外,琳宫梵宇,碧瓦朱甍,在六朝时是四百八十寺,到如今,何止四千八百寺!大街小巷,合共起来,大小酒楼有六七百座,茶社有一千余处。不论你走到一个僻巷里面,总有一个地方悬着灯笼卖茶,插着时鲜花朵,烹着上好的雨水,茶社里坐满了吃茶的人。”这样的好文字,让人有种读《梦粱录》和《东京梦华录》的错觉。在吴敬梓看来,遍地都有好茶喝的城市才算天堂。
里面的各种风流“名士”、衣冠君子,甚至贩夫走卒戏子,会面时是一定要吃茶的,遇到条件好有讲究的人家,佐茶的那些精致茶点吴敬梓也要言不烦地一一列举开来,虽然那些茶点于情节是可有可无的。最令人咋舌的是,倒数第三回写风俗行业的人接待嫖客,那茶也是极讲究的:“房中间放着一个大铜火盆,烧着通红的炭,顿着铜,煨着雨水。聘娘用纤手在锡瓶内撮出银针茶来,安放在宜兴壶里,冲了水,递与四老爷……”就是条件不好的牛老,在待客时也会“一个罐内倒出两块橘饼和些蜜饯天茄,斟了一杯茶……”条件好的如杜慎卿“叫取点心来,便是猪油饺饵、鸭子肉包的烧卖、鹅油酥、软香糕,每样一盘拿上来。众人吃了,又是雨水煨的六安毛尖茶,每人一碗。”看得人垂涎欲滴,也想取茶来同饮。
当然茶也推动了故事情节的发展。比如第二十二回沽名钓誉的牛蒲为讨好董孝廉,让自己的舅丈人卜信侍奉茶水,缺了礼数还要一顿批评奚落:“但凡官府来拜,规矩是该换三遍茶,你只送了一遍,就不见了……董老爷看见了你这两个灰扑扑的人,也就够笑的了,何必要等你捧茶走错了才笑!”卜诚也替作者毫不留情地回骂这等势力小人:“没的扯淡!就算你相与老爷,你到底不是个老爷!”第四十七回,成老爹吹嘘自己被当地有钱有势的方老六请吃饭(其实并没有),被虞华轩戏弄。成老爹被虞华轩将计就计骗到方府上赴宴,结果扑了一空,成老爹灰溜溜回到虞华轩家里,虞正大鱼大肉的大宴宾客,并感慨“成老爹偏背了我们,吃了方家的好东西来了,好快活!”让小厮泡上好消食的陈茶来与成老爹吃,“那盖碗陈茶,左一碗,右一碗,送来与成老爹,成老爹越吃越饿,肚里说不出来的苦。”看罢掩卷大呼好玩。
书中我最爱读的是第十四回,写选家马二先生游西湖,一路饱览名胜,逛累了就去茶楼吃茶吃点心,吃饱喝足继续逛,逛累了又继续进茶楼或茶亭……虽有些记流水账的`嫌疑,但却是整本书中最有滋有味的一回,有趣的段落不少,如“马二先生身子又长,戴一顶高方巾,一幅乌黑的脸,腆着个肚子,穿着一双厚底破靴,横着身子乱跑,只管在人窝子里撞。女人也不看他,他也不看女人,前前后后跑了一交,又出来坐在那茶亭内——上面一个横匾,金书南屏两字——吃了一碗茶。柜上摆着许多碟子:橘饼、芝麻糖、粽子、烧饼、处片、黑枣、煮栗子,马二先生每样买了几个钱的,不论好歹,吃了一饱。”这样的文字极鲜活有趣的。
纵观《儒林外史》全书,里面的故事主要发生在南京、杭州、苏州、扬州、徽州等这几座南方名城,如果不谈及茶,还真对不住杭州的龙井、苏州的碧螺春、扬州的早茶文化、徽州附近的六安瓜片、黄山毛尖、太平猴魁、祁门红茶等,还对不住杭州的天目山茶盏、龙泉窑瓷器和宜兴的紫砂壶!
时嘉,枝江人氏,语文教师、国学教师。性率真,喜书法,素日与书为友。
鲁读后感400字篇5
俗话说“书中自有黄金屋。”读书能学到许多课外知识。我就从t;t;昆虫记>>中认识了许多有趣的昆虫,现在就和大家分享关于昆虫的知识。
在《昆虫记》这本书中作者法布尔以其充满爱的语言向人们描绘了一个异彩纷呈的昆虫世界。在这里,每一种昆虫:蜜蜂、蜘蛛、螳螂……它们的习性、工作、繁殖、死亡……都活灵活现,充满了生趣。
卷心菜毛虫也是一种有趣的昆虫。它们一个星期后从卵里出来,第一件事就是吃掉自己的卵,再吃身边的卷心菜。一个月后,卷心菜毛虫死了,从尸体里爬出来一种非常小的虫,叫“侏儒”,这种虫必须吃了卷心菜毛虫才能长大,所以,“侏儒”把卵产在卷心菜毛虫的卵里。
卷心菜毛虫十分有趣,它们出身后竟然吃掉自己的卵,而且出生后不知疲倦地吃卷心菜,一刻也不停。吃菜叶的速度也很快,一个卷心菜,两小时就吃完了,肚子好似个无底洞,昆虫界真是无奇不有!
狼蛛从卵里出来后,会先从洞里出来,寻找母狼蛛,爬到母狼蛛的背上,因为母狼蛛的背上有小狼蛛需要的阳光:母狼蛛先前背对太阳晒了一两天,让背充满热量了。五六个月后,小狼蛛离开母狼蛛,织网了。不久,就交配下卵了。
狼蛛真有趣,竟然能背对着太阳保持这个动作做两天,真是太不可思议了!而且小狼蛛离开后,她出去寻找食物。找到食物后,狼吞虎咽地吃起来了,丝毫没有要把食物分给孩子的意思,这可不是一位负责的母亲呀!
昆虫千姿百态,习性也不同,真有趣!我喜欢昆虫,更喜欢《昆虫记》。
鲁读后感400字篇6
暑假里,在语文老师的推荐下,我拜读了儿童文学名著《木偶奇遇记》。
刚开始,我不太喜欢看,因为这本书太厚了,但在妈妈的引导下我一页一页地看下去,看着看着被里面的故事情节所吸引。这本书讲述了一个木偶孩子匹诺曹从木头变成人的故事。在这过程中,他遇到了会说话的蟋蟀、仙女、鲨鱼、大蛇、小灯芯……发生了许许多多有趣的故事。
匹诺曹最大的缺点就是不愿意学习,竟把爸爸卖掉大衣买来的课本换成戏票去看戏了,贪玩离开学校跟着小灯芯去了玩儿国后变成了驴子。他还爱撒谎,他在小仙妇女面前说谎,结果鼻子一下子长出了好几倍,连门也出不去了。但是是,他很善良,在亲人的帮助和自己的努力下,他终于变成了真正的人。
读《木偶奇遇记》这本书,我被匹诺曹的种种曲折离奇的经历所感染,时而陪着匹诺曹一起哭,时而陪他一起笑。
读完后,仔细一想,匹诺曹缺乏恒心、调皮捣蛋、头脑简单的性格特点,和我是多么的相似。妈妈常说,我就是一个做事不认真、无长性、坏脾气的孩子。读了《木偶奇遇记》后,我决心改变自己,也要做一个诚实、听话、爱学习、人见人爱、人见人夸的好孩子!
我坚信,匹诺曹能做到的,我也一定能做到!
鲁读后感400字篇7
三国演义这本书主要讲刘备为了保护汉帝,服饰汉帝。
第一篇讲的是《刘关张桃园三结义》,刘备看见地方官招兵买马,遇见张飞两人准备一起去招募乡兵去投军。两人去酒店喝酒又遇见关羽,三人意气相合在张飞庄后结义,第二天刘备打制了一对双股宝剑,关羽打制了一杆一丈八尺的点钢矛去投军。曹操献刀刺董卓时被发现弄巧成拙慌忙而逃。
董卓死后原先组织杀董卓的组织开使争斗。在一次战争刘备、关羽、张飞三人被冲散了关羽暂时投奔了曹操,在这其间诛颜良、斩文丑、过五关斩六将,来找刘备,在路上又遇见张飞,三人终于又见面了。
三国中我最喜欢的是常山赵子龙赵云,因为在一次曹操攻打刘备时,兵力不够的刘备带着百姓逃难。刘备的夫人、阿斗都和刘备冲散了。常山赵子龙赵云知道后冲进战场七进七出,终于找到阿斗和夫人夫人投井自尽赵云推倒墙壁掩埋尸体。然后将阿斗放入护心镜杀出一条血路,赵云面对三个大将毫无惧色,曹操在山上看见后问此人是谁,曹洪大叫:“军中战将可留下姓名吗?”赵云应声道:“常山赵子龙”曹操知道后叫部队不得伤他要活禽他。赵云见此情形无心恋战杀出敌人的部队了,共杀死十几名大将,已经没有力气了幸好有张飞接应。
我又学到不少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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